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67章(1 / 2)

它们的狗妈这一胎只生了它们俩,你看这壮实的。别看它们这么小,在庄子里的狗圈里,可是一霸!用来陪伴两个孩子长大再好也没有了。你瞧瞧,它们多可爱啊,榆哥儿和小翊儿一定会喜欢它们的。”

徒阡:……完全看不出来这两团黑乎乎的小东西哪里可爱了,连眼睛都看不到在哪里!而且,为什么他家孩子要让这么两个畜、牲陪伴长大?这是什么道理?

林陌一眼就看出了徒阡的不以为然,不由翻了个白眼,真是没有一丁点的可爱细胞,他当年是怎么看上这人的?海国公先生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自前世起,林陌就很喜欢这些毛绒绒的小动物,在第一世的时候,在他刚出生不久,他爷爷就抱回了一只黑色的土狗回来。

那只狗子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狗,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中华田园犬,聪明伶俐,忠诚可靠。狗子陪伴了他的整个童年时光,是他最好的一个朋友,以及,最忠诚的伙伴。

可惜,狗的寿命还是太短了些,他的伙伴在他十七岁那一年,老死了,自那以后,林陌就再也没有养过其他的狗子了,即使后来,外来的品种猫狗大行其道,一只毛绒绒的,帅气漂亮可爱的,应有尽有,每天都在勾引着他去吸猫吸狗。

这一世,林陌半生忙碌,更是没有时间去陪伴那些可爱的小生物们,总没有机会拥有一只属于他自己的毛绒绒,这一直都是他内心的遗憾。

之前在得知黛玉又有了身孕后,想到黛玉的这一胎将会过继回林家,成为他的孩子,林陌那颗想要一只毛绒绒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抱一只小狗回来,让它陪伴在孩子的身边,和他一起长大,即是孩子的玩伴,又可以在大人不在孩子身边的时候,看护他,保护他。

因而,在林小榆还未出生时,林陌就一直在寻摸合适的小狗崽。

后来听说了庄子上有庄户养的母犬被黑狼给怼了,他立即赶去了一趟庄子,把那条母亲还未出生的小狗崽都给预定了。

因为小狗的爹是一只狼,林陌知道这一窝小狗肯定不简单,因而,当时他和那庄户就说好了,这一窝小狗不管生了多少只,他都要了,还给了那庄户一笔数目可观的银钱,算是买下小狗崽的钱。

那庄子上的庄户们,本就对海国公充满感激,林陌看上了那家的小狗崽,他高兴都来不及呢,别说林陌给钱了,便是不给,他也是不会有意见的,不过是一窝小狗罢了,比起海国公给他们带来的种种好处,又值得了什么?

第92章

这一窝小狗只有两只,林陌挺高兴,他都想好了,他家林小榆和黛玉家的云朵小姑娘一人一只,正好。

谁知道当今直接给徒阡塞了一个皇九子过来了呢?

林陌把原因告诉了徒阡,却只得到了徒阡一个面无表情的死亡视线。

很明显,昭瑞王爷对自家伴侣的想法不敢苟同。养只狗子陪孩子长大?他们这样的人家,小孩儿还怕没有人陪着吗?不能理解!

林陌并不理会他的纠结,只将两只小黑团子放到两个孩子的身边,让他们玩在一起。在这一刻,他已经想好了,这两只有着狼的血统的小团子,就给两个小男孩吧。

至于云朵小姑娘,他记得,早先海商船队从海外带回来不少品种狗,其中就有后世十分受人欢迎的犬种,比如:金毛寻回猎犬,拉布拉多寻回猎犬,以及,雪橇三傻。

等再过段时间,小姑娘再大些,找个时间带她去庄子上挑一只就是了。

如果小姑娘挑的是只没有战斗力的,再送她一只土生狼犬,也就是了。

还别说,小孩子和狗子还真是天生的伙伴,两只小黑团子才刚被放到两个孩子呆着的软榻上,立即就亲热得很,看得徒阡一阵惊奇。

虽然不能理解,对林陌的决定,徒阡并没有反对,至此,两只小毛团子就在徒翊来到昭瑞王府的这一天,也一同到来。

*

事实证明,两个孩子果然很喜欢爹爹送给他们的两只小毛团子。两只小团子也是极聪明的,随着它们长大,对两个小主人的照顾,比起那些拿着月银干活的丫鬟奶娘都要尽心和细心。至少,两只狗子不会像人一样,存着私心,它们对主人的忠诚,就连徒阡也是服气的。

这夜,二人看过孩子,回到正院,洗潄过后,准备安置,徒阡突然说了一句:“我想,我已经能明白你为何一定人抱两只小狗陪孩子们了。”

想起刚才在两个孩子的房间里看到的情形:白团子似的两个孩子,头挨着头睡得香甜,两只半大的狗子躺在床榻上,时不时的替两个孩子拉拉踢开的被子,一有动静,就能立刻睁眼,警惕四顾,孩子们冷了饿了热了,都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进而叫来服侍的丫鬟……

也难怪自从两只狗子到府里后,林陌对孩子们的事情都放心了不少,至少不会再如果前,小林榆刚来的时候那么紧张兮兮的了。

林陌笑了笑,心情颇为不错。自己的决定得到爱人的赞同,总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不仅是两个男孩儿喜欢这两只狗子,就连被精贵的着着的云朵小姑娘,在第一次看见两只小毛团子时,也是爱的什么似的,抱着都不撒手了,显然也是个喜欢毛绒绒的。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既然孩子喜欢,林陌便带着孩子们去了一趟他养了外来品种狗的庄子,让小姑娘自己挑一只喜欢的狗子抱回去养。

刚一到庄子,小姑娘第一时就被两只金灿灿的大金毛给吸引住了,当时就想把两两渴望得到金毛给带回自家去,林陌和她爹娘好说歹说,最后才换成了带回大金毛的孩子,一只刚满三个月的小金毛。把小姑娘高兴的,跟什么似的。

*

咳,扯远了,书归正传。

第二天,宫里传出消息,成嫔所生的皇九子,深得昭瑞亲王的喜爱,当今怜他生母早亡,作主将他过继给了昭瑞亲王为子,并赐名“徒翊”,甚至亲自主持过继事宜。

消息一出,外人只需要吃瓜看戏就行,反正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皇族中,却是引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尤其是那几家有心把孩子过继给徒阡的,更是扼腕叹息不已。

外界的事情影响不到徒阡和林陌这里。这几年来,因为他们两个和当今,以及众多有识之士的努力,大晋的周边平静不少,虽然偶有摩擦,却都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大晋国内,因为林陌这只乱入的小蝴蝶时不时的扇动一下翅膀,让整个大晋的进程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几年来,林陌逐渐的把手里掌控的水师权利下放给了那些有能力的年轻将领们,让他们带领着大晋水师的男儿们,征战四方。

林陌在和徒阡相识之初,就曾经和他约好了,等到将来有机会,他们两个要相伴环游世界去。

只是他二人身份地位并不允许,他们身居高位,责任重大,总没有机会去完成当个的约定。

如今林陌逐步放权,倒是清闲了下来,徒阡却依旧忙碌,总是不得闲,依旧是当今全心信任的昭瑞亲王。

有鉴于此,他们两人的环球之旅,只能无限期的延长了。

闲下来的林陌万事不理,只专心养孩子,于他而言,教好了自家的两个孩子,比什么都要重要。

当年他玩笑似的说要开办学堂的话,果真被他办起来了,这一所后世世界排名第一的综合性大学的前身,在京城东部,寸土寸金的贵人聚居地,挂牌开张了。

林陌亲自为这所学堂命名为“知行学堂”。

这一年,徒翊刚满三岁,林榆只有两岁。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