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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 / 2)

“我不是我没有,那是队友恶作剧!”

“那……那摇滚是什么?”

“是,是你上台瞎唱,最后说自己唱的是摇滚,也没人能反驳的一种玩意儿。”

“呃,为什么?”

“因为没人给摇滚下定义。”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么啊?”

“要不,我唱一句给你听听?”

然后,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发挥,但连流行音乐都不听的老约翰顿时更搞不明白了:“怎么会有人愿意为这种东西付钱?”

林德立刻发出一声嗤笑。

他还不忘讽刺一句:“听起来就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詹姆斯没理他,继续诚恳地望着亲爹。

可亲爹老约翰持续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兰斯顺利得到父母认可不同,不管是老约翰还是林德,看来都不欣赏詹姆斯的这个新职业。

只是,和林德胡思乱想,还下意识产生‘那种不三不四职业有什么好’的观念不一样;

老约翰一点儿都没怀疑小儿子做人的底线,他纯粹是在操心这孩子未来的生计。

对于经历过国家经济衰落、物资贫乏时期的上一辈成年人,大脑里会永远都存储着过去那种紧巴巴生活的记忆。所以,在孩子们考虑什么假大空梦想的时候,他们考虑的第一件事永远都是:‘这份工作能不能让你将来不被饿死?’

所以,老约翰忍不住问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吗?”

林德立刻意识到什么,不满地喊了一声:“爸爸!”

詹姆斯同样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话语中的松动。

他当即信誓旦旦地保证着:“当然有,知道披头士吗?他们是我们利物浦本地人,后来火遍了全世界,他们唱得就是摇滚。”

“哦哦。”对音乐从不关注的老约翰应付地哼了两声。

他皱着眉回忆:“我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詹姆斯继续信口胡诌。

他把未来描绘得天花乱坠,仿佛只要干了这一行,钱、名气、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约翰和林德一个字都不信。

但他们也知道,詹姆斯做出这样的表现,无疑是执迷不悟,打算一条道要走到黑了。

最终,这件事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老约翰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在他看来,小儿子在离开学校,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经算个成年人了。而作为父亲,是没办法硬去干涉一名成年人未来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养这孩子一辈子。

林德的态度比较坚决。

他根本是不讲任何道理地反对。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种就再干一架,谁怕谁啊!!

“我已经长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里烦躁地抗议着:“你不能因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远只记得我比你小六岁这个事,然后因为这个事就要一辈子都把我当成小六岁的不懂事弟弟来管教,虽然我确实是比你小六岁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这种过于简单粗暴、或者说丝毫不委婉的叛逆态度,明显刺伤了林德的心。

这可是亲手带大的弟弟!

亲爹不在家时,自己拿过奶瓶,换过尿布,听他牙牙学语地喊哥哥,抱他出门晒太阳,扶着他学走路,为他擦眼泪鼻涕,帮他打架出头、写作业、开家长会……

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这种态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这种现实。

他恶狠狠地瞪着不听话的弟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并在第二天,找机会把兰斯打了。

卧槽!?

等——等等!

怎么回事?亲哥!亲哥啊!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强盗思维逻辑?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别人家孩子?

然而,兰斯又做错了什么?

那个一向自恋的家伙也快疯了,左边那只漂亮的蓝眼睛被打青打肿一圈,看起来特别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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