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火鸟小说网>同人小说>HP之异乡> 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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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1 / 2)

刚拆开第一封,他就吃了一惊。这位读者虽然不是老朋友,却是一个多月来同自己通信频率最多的一位。第一次接到他的信是在暑假第五个星期的星期二,海姆达尔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天早上他去朗读俄国诗歌时,那个始终三缄其口、喜欢在冻死人的气温下赏雪的白发老头在他将要离开时十分突兀地开了尊口,这是他用俄语说“谢谢”以来的第二次发言,依然操持俄语,依然平淡地听不出情绪。

他当时说了什么?海姆达尔蹙着眉心低头想了一下——

“你最不喜欢哪门课?”

自己想也不想地回答:“魔法史。”

……

拿信手陡然颓了下去,信掉回桌面,海姆达尔视而不见,瞠目直视桌面上的残羹剩饭,思虑片刻,他猛然低低长吟一声,愁眉苦脸地趴在桌面上。

不能多想,越想越头疼,越头疼就越混乱。

算了算了,看信看信。

阿Q地暗示催眠自己,他重振精神再度拿起了信件……

第34章

亲爱的狸花猫先生,

关于您在最新一期刊物上发表的从变种蟹爪兰中提取的汁液能够降低坏血草、独活草的药性这个说法,我特别写信回英国咨询了圣芒戈的一位高级医师,他坚决否认了这个观点,他很义正言辞地告诉我蟹爪兰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毫无作用的植物。

虽然我很想纠正他我说的不是蟹爪兰而是变种蟹爪兰,基于距离遥远等因素,我只好放弃。英国很少有巫师会去花那心思研究已经被定论为无用的玩意儿,他们也很少看《唱唱反调》。说实在的,要不是我在环球旅行途中因为无聊而在某国的路边买了份报纸,我也不会主动去看这份刊物。这里从不贩卖《预言家日报》。

您知道吗,《唱唱反调》在巴尔干地区十分走俏,这里的报纸时常会节选《唱唱反调》上的文章进行论述性的刊登,这里的巫师也时常议论文章里面所涉及的各种匪夷所思议题的真实性。他们很吃惊,惊讶于英国居然会有这么“轻浮”“不够端庄”的刊物……

接下来一大串内容是该读者在游历巴尔干半岛时遇到的趣闻趣事,希腊的天堂海滩、罗马尼亚的龙、保加利亚的迷人风光等等等等。虽然遣词造句有他一贯的絮叨特色,却并不影响它的吸引力,读起来依旧妙趣横生,令人神往。

从之前的来信中能够得知,七月中旬该读者就准备往希腊去了。眼下都九月份了,他还没回英国吗?而且变种蟹爪兰都已经是上期刊登的东西了。海姆达尔扫了眼信的抬头,日期标注为8月7日。都快一个月了,怎么今天才寄到?正寻思着,他突然注意到落款的墨汁颜色与抬头以及正文并不一致,看上去更黑更新,给人的感觉好像信早已写好,落款却是在临寄信前匆匆写就。数字和名字皆字迹潦草,与上面的细致工整形成强烈反差。

盯着落款与末尾之间的空白处,一个想法陡然生出,他迅速掏出魔杖,尝试性地向那片空白释放出一个显形咒语。片刻之后,一串黑颜色的字迹依序浮了出来,跃然纸上,清晰可见——

长久克制的欲望猛然将我攫住,对肃穆的幽灵世界我充满憧憬;我于是开始歌唱,如轻声絮语,我音调忽高忽低,似风鸣琴声。我突然浑身战栗,泪流个不停……(注:①)

虽然不确定您能否看见这些被隐去的字,但是我依旧愿意相信您一定可以。我无法跟身边的任何人诉说我的苦闷和焦虑,我害怕被发现,希望此信能顺利寄至您手中……因为愚蠢的欲望我成了魔鬼的奴隶,悔恨每时每刻鞭笞着我,万劫不复前我该怎么办?

-Li!HELPME!

您真诚的,

奇洛

***

①出自歌德为《浮士德》写的献词。

***

老实说,他被吓到了。这已经不是以探讨为主的读者反馈信件。这是一封求救信。虽然最后那段话令海姆达尔如坠云雾,但他还是从字里行间看出寄信人的内心深处的惊惧和犹豫。

海姆达尔只知道这名读者叫奇洛,这还是对方愿意告诉他的,其他的一概不知。年龄、长相、住址、在何处就职,做什么工作,交友情况等等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不过通信一月有余、两个月不到的时间。是什么事情令奇洛先生如此害怕?害怕到不能和身边的家人朋友诉苦,而选择寄一封无法即时到达的求救信?难道对他而言,陌生人比身边人更可靠?

海姆达尔放下信件,心中升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当一个人接到一封来自海外的求救信时,应该做何反应?有何良策?该想些什么?他不知道。

“问个问题行吗?”海姆达尔向他的的室友咨询。

已经吃完正餐的莱昂正在品尝饭后甜点,他咽下嘴里的甜派:“说。”

“当你遇到麻烦,头一个反应是什么?”

“把麻烦变成不麻烦。”

海姆达尔没再吱声,他把手里的信递过去。

“让我看?”

海姆达尔想了想后点头:“我猜测对方应该不会介意。”布鲁莱格不认识奇洛先生,他们之间不存在联系。

莱昂睨了一眼,“英文?”

“对,这是从英国寄来的。”海姆达尔有些犹豫,“你看不懂英文?”

用餐巾抹了抹嘴,莱昂抬眼说:“拿来吧,大致能看明白,但是不精通。”

在海姆达尔的帮助下,莱昂看完了奇洛的来信。读完之后他扔下信件,顺手抄起果汁杯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本就无甚表情的面孔依旧无波无绪。

海姆达尔拿起淡蓝色的信封,看着上面的邮戳,问道,“这事你怎么看?”

“根本不用理会。”

海姆达尔扬了扬眉毛,“回信呢?要不要写?”

“你还打算写回信?”莱昂放下杯子,回眼看着海姆达尔:“信上都说了因为愚蠢的欲望变成魔鬼的奴隶,换句话说他是自作自受。看信上那意思他自己也知道这点,要不然为什么不告诉周围的人,都痛苦得死去落来了。身边找不到哭诉的地方,所以写信给你,归根结底你们是陌生人,故意写得模凌两可,让你摸不着头脑的同时也没法把这件事泄露出去……找到地方倒出了苦水,其实跟什么都没说一样,却又让看信的人烦恼得不行,怎么看结果都对他有利。”

海姆达尔听得目瞪口呆。

莱昂不屑地哼哧道,“这种人我看多了。”

海姆达尔怔怔看着信封呆了一会儿,然后拿出他专用的文具袋子。这只黑色的袋子里不止装有信纸和羊皮纸,还有配套羽毛笔等用具。是博克先生送给他的,博金博克的店售商品之一,袋子上绘有博金博克的商店标志。

把袋子放在桌子上并解开银色的绳带,海姆达尔拍了下手掌,用英语清晰地说道,“注意,回信,起首第一行。”整只袋子猛地震动一下,一张信纸和一只黑白相间的双色羽毛笔从袋子里齐齐飞了出来,羽毛笔直直竖起悬在纸张上,浮在海姆达尔面前。

海姆达尔没有再发出声音,而是低头思考着什么,羽毛笔和信纸如同凝固般停歇在桌面上方一动不动。不一会儿,他突然说:“亲爱的斯诺——然后就这么写下去。”

话音刚落,羽毛笔应声自动写了起来,不很迅速,就和普通人写字的频率一样。一个字母接一个字母在信纸上成词、成句、成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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