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程搞完了一个货色后,又看了看其他漂亮国的知名律所与国内已经进行的合作项目。
继续么?
那就继续!
不过因为是已经进行,或者说签订了正式合约的项目,张程想要搅黄这些,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而且如果操作不好,也会引起国内的合作方的反感。
毕竟他们就是正常的商业来往,张程胡搅蛮缠一通,损失却让他们承担,肯定要招人恨的。
老话也说了,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考虑片刻后,张程再次联系了一位。
对方听到张程的话后,满脸不敢置信。
如果不是通过严老爷子那边儿的关系联系过来的,他保管抬手就把电话挂了。
什么玩意儿!竟然说要他把跟一个合作方的合作项目给停掉。
那可是大几千万!
而且跟国外的合作,对于他们来说也是有很大的好处的,起码开拓了国外的市场。
这一点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举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
当年abn的总裁大卫,为了能让abn进入国内,坚持不懈的免费送给国内电视台比赛录像,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打开国内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