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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常山赵子龙(二更,云哥出现,求推荐收藏啦)(1 / 2)

别了,我爱的三国时代;别了,我爱的霸业雄图;别了,我爱的……处男生涯……爱个P啊!

林牧抓狂,深刻感觉到了身为一只弱鸡的悲哀——只有挨宰的份,而且是那种薅光了毛在开水里涮后被宰的那种。

这回没有吕玲绮在身边,估计是不可能死里逃生了。

充分说明,保镖还是让老婆来当的好,魏延那家伙,真是太令人失望了,也不知他现在在干嘛,护不住自己好歹要把绿萝给完好无缺带回去啊。

“黄巾贼人,休得猖狂!”

这装逼的语气,这不可一世的怒吼,莫非是,传说中的……大侠咩?!

林牧惊喜地回头,只觉得被闪瞎了眼:

一匹如同白色旋风般疾驰而出的骏马,驮着一位白袍银甲的青年,举着一杆白到发亮的龙胆亮银枪,朝自己这边快速前进。

这货八成是刚出道的中二青年吧?

穿成这样,不怕一个来回后,白衣变红袍,雪兔变赤兔啊!而且,这身银甲若是上阵,是嫌敌军的弓兵技术不够,瞄不准你吗?

林牧觉得无比悲哀,可能这个世道,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也就是这些脑子有坑的中二青年了,其他人就算路过了,也会假装是盲人,若无其事地溜走的。

“来者何人!”

杜远惊疑不定,毕竟,敢单枪匹马杀出来的,要么武艺过人,要么已经喊人,当然也不排除是个憨人……

“常山赵子龙在此!”

赵云?

林牧死灰一般的心顿时又燃了起来:原来中二青年竟是赵子龙?不愧是一代逼王啊,难怪要这副打扮亮相,否则怎么显示出他的武艺高强?长坂坡杀个七进七出也还是毫发无伤,面对区区黄巾贼,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如果赵云知道他此刻心中所想,估计要喷一大口老血:兄弟,我这身打扮,纯粹是因为当初在白马义从的习惯啊,你真是想多了……

“赵子龙?不认识!”

杜远放下心来,又是一个没听过名字的无名小卒,估计是活腻了吧,就算是刚才拿鬼头刀的那厮,面对自己这么多人,也是无力回天,不信这个长得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能有多少实力。

很不幸的是,这个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还真的有不俗的实力,至少比魏延要强……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不得不说,《英雄联盟》里的这句台词非常生动地描写出了赵云的攻击特点——快,准,狠!

许是林牧的错觉,赵云的身法似乎装了加速器,开了挂一般,瞬间移动到阵前,没等杜远有所反应,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已经刺出,“刷刷”两下,一旁提刀格挡的黄巾余党就扑街了,简直可以用不堪一击来形容。

高手!

杜远也是久经沙场之人,一眼就看出,这个叫赵子龙的家伙水平不俗,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光这攻击速度,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战场厮杀,同样是这个道理。不但兵贵神速,将领单挑时,谁的攻击速度快,谁就有回合优势。

赵云无疑是把速度发挥到了极致的那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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