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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Chapter 14(2 / 5)

虽然他唇角带着微笑,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但镜片后,琥珀色的眼眸中,却是清冷的,不容抗拒的视线。

要是她坚持不收,他大概会生气吧?

僵持半晌,乔麦迎着他的目光,咽了咽喉咙,硬着头皮拿回手机,小声嘟囔:“其实,你不用送我这些的。”

她愿意这样出来跟他见面,并非是想从他这儿得到什么物质上的好处,她只是想要尝试一段不寻常的关系。

陆之和见她收回手机,眼神软化下来。

他低头喝了口茶,眉眼挂起淡淡笑意:“我想送,你只管收着就是,不用觉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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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服务员过来上菜,虾饺玲珑剔透,外面包着的粉皮薄如蝉翼,卤味颜色醇厚,香气四溢。

乔麦让陆之和尝第一口,自己握着筷子眼巴巴地望着他,等一个评价。

陆之和自然看出她在期待什么,倒也给面子,细细地品尝之后,点头:“味道不错。”

乔麦松了口气。像他那样生活阅历丰富的人,要在饮食上让他惊艳并不容易,她只求不出错就好。

陆之和吃着饭,想起什么:“对了,中秋国庆连放九天,你有什么安排?”

乔麦滞了下,摇头:“没。”

莫淇淇要回老家,几个大学同学外出旅游,只有她一个人无处可去。

陆之和有些意外:“不回家么?”

乔麦眼神黯了一瞬,很快又被她强行提亮,故作开朗道:“不回,坐飞机太贵,坐火车太久,不如等到过年的时候再回去,反正也没几个月了。”

陆之和了然地点头:“到时等我电话。”

乔麦嗯了声。反正这个黄金大假她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不如等他安排,就当消磨时间了。

两人边吃边聊,不知不觉饭局到了尾声。

这时传来一道声音:“学姐,这么巧啊,没想到你今天会回学校吃饭。”

乔麦背对来人,只听声音就后背一僵。

这时李莎莎挽着陈陌胳膊,已来到桌前,她脸上挂着刻意的笑,表情有些胜利者的高傲。

陆之和看着乔麦脸色沉下去,她没有抬头,似乎并不打算搭理来人。

李莎莎歪着脑袋看她,唇角勾笑:“学姐不是吧,连声招呼都不肯打?好歹我们也算是认识一场,基本的礼貌还是要有吧。”

乔麦心里开始骂娘了。

李莎莎比乔麦低一届,现在还在校就读。

论长相和身材,李莎莎不如乔麦。

但她比乔麦会打扮,会来事儿,会服软,性格更招男生喜欢,不像乔麦总是素面朝天,看起来柔弱,骨子里却很倔强。

当年乔麦在系里因为长得漂亮所以有点小名气,李莎莎明知她和陈陌交往,却还是出手勾搭。

对于把陈陌撬走一事,李莎莎非但不觉得愧疚,反而引以为傲,这证明了她比乔麦有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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