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慕持着灯烛从密道走出来,指尖的血腥黏腻气味让人作呕。
屋外风雪更甚,屋檐挂的灯笼被全数吹灭,只剩屋里几盏蜡烛还在燃,
宗宗已经趴在桌上睡香了,裴思见他来了慌忙起身递了帕子,“王爷,如何?”
沈慕从鼻子里“哼”了声:“这人八年了没一点长进,从前贪生,如今怕死,放了点血就和盘托出。”
他脸色不好看,干净的白布染红,被嫌恶地丢到一旁,沈慕一抬袖把手上的一包银钩子扔到桌上。
宗宗在睡梦中冷不丁被这阵响声惊醒,迷茫地愣了一会儿才揉着眼睛打哈欠。他揽住那包钩子问:“那王爷,这鱼钩还要吗?”
“除了那个沾了血的,其余的退给齐诀留给他儿子钓鱼用。”沈慕皱眉说:“去给我打盆水来,再拿件干净衣裳,这件带回府里烧了。”
裴思知道他是老毛病又犯了——
这种习惯养成在第一次沙场,沈慕单枪匹马闯入敌营回来时一身是血,有别人的,也有他的。
那是沈慕第一次杀人,见识了漠北的利风,更闻见了风里令人作呕的血腥味,但他不能吐,除了敌军,那堆血肉里还有他的麾下士兵,都是被他当做兄弟的人。
北境苦寒,水源稀缺,军宴结束后的沈慕扎进雪地用冰水洗去血污,脏了的衣裳全被烧掉,他坐在军帐里整夜不眠,满脑子都是堆叠的尸体。
后来的每一战后他都会烧掉沾血的衣服,和裴嵩驾马彻夜狂奔在无边的沙漠之中,裴嵩死后沈慕被囚在烟都,策马变成了饮酒,身边的裴嵩换成了裴思,不愿见血的习惯还是未变。